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告信息 正文

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大会决议

作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05-02-01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第四届教代会

暨第六届工代会大会决议

云南艺术学院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于2005年1月20—21日召开。这次大会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总结回顾过四年的工作,制定今后学院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目标,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大会期间,代表们听取了院长卫民同志所作《重实际求实效谋发展推动云南艺术学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工作报告,听取了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袁晓林同志所作《抓住机遇团结一致开创我院教代会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学院财务处长陈镇洪同志提交大会的《2001年—2004年学院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工会会计刘婷同志提交大会的《云南艺术学院工会2002年—2004年财务工会报告》,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赵波同志提交大会的《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院长吴卫民同志代表学院所作的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了学院过一年的工作,特别对学院广大师生员工通力协作,圆满完成教育部教学水平评估的前两个阶段的工作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报告是实事求是的。2005年的工作安排是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大会认为,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袁晓林同志代表第五届工会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是实事求是的。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了教代会、工会过去四年的工作。在过去的几年里,院工会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教代会建设、为教职工办实事、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认为报告中今后教代会、工会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是符合院工会实际情况的,是可行的。

大会同意陈镇洪同志的学院财务工作报告,认为学院财务工作在保证学院的教学、科研、建设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也存在压力和困难,需进一步开源节流,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效益来减轻压力和克服困难。

大会同意赵波同志和刘婷同志的“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和“工会财务工作报告”。认为院工会的财务工作始终本着为教职工服务工的宗旨、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为工会开展好各项活动提供了经济保障。

大会同意《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办法》和《云南艺术学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规定》修订稿,进一步修订后印发实施。

我们相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行政的关心支持下,在省教卫科工会的指导下,在全体工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在全院教职工的大力支持下,一定能开创我院教代会、工会工作的新届面。

云南艺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005年1月21日

Copyright 2019 云南艺术学院工会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