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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校务公开自查报告(2006年5月29日)

作者:系统管理员时间:2007-01-12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校务公开自查报告

(2006年5月29日)

推行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高等院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是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大学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教卫科工会《关于推行校务、院务、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以及《云南艺术学院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现已经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责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审计督促检查,广大教职工、学生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促进了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按照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卫生厅联发云工[2006]总字20号文件要求以及省教卫科工会对高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我院对2004年以来校务公开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重视,责任明确

云南艺术学院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推行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学院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依法治教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坚持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的民主管理与监督,有利于引导、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的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保证学院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学院成立了以吴卫民院长为组长,袁晓林副书记和李从熙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院办,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管理。院党委会专题研究学院教代会有关问题和校务公开工作。学院在经费上支持保证教代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院党委书记陈坚在每年的系处干部会上均强调要求全院各二级院、系、处财务要公开透明,招生工作要严格规范,并安排纪委李从熙书记做专题发言。党委副书记、院工会主席袁晓林参加院党委有关会议。根据学院工作实际,2004年3月我院制定了《云南艺术学院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校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及程序等,强调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与学校发展、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我院89年建立教代会制度以来,制定了《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按照条例规定,按时召开教代会。学院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对《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和补充,为规范行文,把《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更名为《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办法》,2005年1月召开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六次工代会一次会议时,将修订后的《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办法》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实施。

我院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向大会报告教代会一年来的工作。2005年1月召开的第四届教代会一次会议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袁晓林同志向大会作了题为《抓住机遇团结一致,开创我院教代会、工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2005年12月召开的第四届教代会二次会议,院工会常务副主席杨福生同志向大会作了题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努力建设职工之家》的工作报告,并获得代表审议通过。

我院每次召开教代会前,都要召开预备会议,为大会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准备。教代会提交大会审议的材料,一般都提前10天发到代表手中,让代表有充分的时间审阅材料,以便大会讨论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办法》,办法规定我院教代会每届任期四年,到期按时换届。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

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教代会代表。代表构成中,教师、科研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占代表总数的60%,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职工占代表总数的40%。

在每次教代会的预备会上,都要对代表进行会前培训,提高代表对教代会的认识,增强代表的主人翁责任感。院工会每年举办的工会干部培训会也有教代会的相关内容。

教代会召开前,我院成立教代会筹备组和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起草教代会文件、材料。教代会的主要文件征求代表意见后经筹备组讨论通过后打印装订。教代会结束后,会议资料都要仔细清点,按照存档要求装订成册,送档案室长期保存。

我院教代会通过大会决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大会选举或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教代会闭会期间,党政部门通过民主管理监督委员会、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等形式,加强和保持与教代会代表的沟通与交流,遇有重要问题,都要召集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研究讨论,征求意见。学院教代会建立了“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我院25人以上二级学院或系、处单位有7个,目前只有附艺校和后勤服务中心召开过二级教代会。其他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召开职工大会。

三、教代会职权落实

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都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2005年12月召开的第四届教代会二次会议上,代表们审议和通过了《云南艺术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通过教代会代表们的参与、审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这些方案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坚持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每次代表大会代表们都要审议和通过院长工作报告。学院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改革举措提到教代会上审议,如《云南艺术学院院内机构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云南艺术学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云南艺术学院院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聘(任)用制度实施办法》等关系到学院建设与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事项,都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才付诸实施。这些改革方案和办法,经过代表们充分讨论,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充分行使了代表的民主权利。通过代表的参与,使得这些方案和办法更加合理、操作性更强,为今后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关系到教职工福利的改革方案、事项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如《云南艺术学院院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云南艺术学院教职工聘(任)用制度实施办法》都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我院中层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和高校工委对学院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在2005年5月份我院中层干部换届竞争上岗的过程中,院工会主席、副主席参加民主测评、考核考察、党委票决的全过程,发挥了工会的民主监督职能作用。

四、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规定与学院管理改革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国家规定保密,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要求或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凡事关师生、群众利益等重大事务都作为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学校的重大问题及决策、社会热点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敏感问题。

1、完善行政办公制度,重要事务及时全面公开

学院编制的“十一五”规划,涉及到一些重大问题,如办学思想、发展目标、学院改革方案、学院规章制度条例和意见、措施等,均通过学院各部门、师生认真提意见最后提交教代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再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进行修改定稿。

在发展党员中严格按照经过党小组、党支部、党委会的组织发展程序发展新党员,经过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等公开程序表彰党组织的优秀成员,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院纪委还每一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字大会,总结去年的党风廉政任务完成情况给予表彰鼓励并签订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表,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与调查,加强领导干部自律与他律。每年监审处坚持对离任干部及部分在任处级干部进行审计,统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的情况,并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除了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发展学生党员外,学生招生、就业、奖惩工作都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即向社会公开招生、报考相关信息,给予每个考生平等的竞争机会。及时收集和公布就业信息,公开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给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平台。学生评优工作按照学生申请、院系提名、学生处审核、公示、评优的透明化程序进行。为了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受处分的学生可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处理结果予以公示并送达本人。

2、加强财务制度的公开,收支管理详实透明

增加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促使学校领导廉洁从政,密切干群关系。我院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运作,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学院还特别要求各二级院系的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对教职工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每年财务结算、全院资金的使用都在教代会上报告,接受教职工代表的监督。院财务处收取学生的学费、考试录取费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收取的费用进行明确公示,除在校园网上公开收费依据,在学年(期)开始专业考试期间在宣传栏、院财务、收费处进行公示,每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在宣传栏公示考生报名、交费、考试及收费依据。接受学生以及家长的监督。每次住房公积金比例的调整以及各项社保交纳情况的调整等都按上级要求完成,并下发通知到各部门,把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个教职工。个人所得税按照上级财务部门要求收取,并每月在工资条上通知送达本人,实行财务公开化和透明化。

学院重大项目开支,特别是工程招、投标及大宗物资的采购情况公开。学院为改善办学条件所添置的教学设施(如添置电脑、音响设备、办公用品等),所进行的建筑工程、维修工程全程公开,在学院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按规定进行采购,明确项目后公示十五天方能进行,公示的内容包括招标情况、合同内容、购买物品单价、总额等,全程接受教职工监督。

3、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和透明化

干部人事工作是校务公开一项重要内容。我院认真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按工作规定程序进行。在2005年我院中层领导干部职位竞聘工作中,学院更进一步加大了民主的力度,加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在党委领导下,结合学院干部实际,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05年5月我院拟订了《云南艺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职位实行竞聘上岗实施办法》(云艺[2005]15号文),制定了云南艺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工作的程序:三轮宣传动员、公开岗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演讲、民主测评、评委考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预告、考察、考察汇报、党委票决、任前公示,在竞聘过程中,工作程序严格,民主评议打分,工会、纪委领导及群众参与,于2005年12月底顺利完成了我院中层领导干部竞聘工作。

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6%工资晋升人员、年终考核、招聘人员、教职工奖惩情况等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工作,我院都制定了相关的人事规章制度,如《云南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云南艺术学院第二轮全员聘(任)制实施细则》、《云南艺术学院毕业生选留办法》、《云南艺术学院工作人员调动办法》、《云南艺术学院教师系列正常评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量化标准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所定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含年度考核评优)范围、对象、条件、名额,评选程序安排,评选活动过程,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均实行公开,而且各类评选均采用先量化评估推荐,再进行集中研究决定产生的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包括任职条件,上级下达的职数,学校职称评审组成人员,量化评估标准、方法,申请者名单,参评材料及考评情况,确定推荐上报人选等都实行公开并予以公示。

五、校务公开的方式

1、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校务公开的内容每年向教代会报告1—2次。2004年、2005年每年教代会上,院长都向教代会做院长工作报告,回顾和总结去年的工作,对来年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对全院财务收支情况在教代会上做报告。在2005年12月的第四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二次大会上,院长吴卫民向大会做了关于《重特色强优势 促进学院和谐发展》的工作报告,详细地向代表们汇报了我院2005年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和不足,提出了精心设计的“十一五”规划,绘制了 “十一五”期间学院的发展蓝图。

2、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通报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在2006年4月28日工会召开院工会委员会议,我院新区建设公室主任吕东航向院工会各委员通报我院呈贡新校区工作情况。

3、学院在公开场合设立校务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校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并通过院报、文件、通知、校园简报和教职工大会、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公布应予公开的内容。

4、学院在自己的网站上设立学院动态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其中有学院最近的动态,例如公开招聘学院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校园网上公布了岗位、应聘条件、笔试成绩等等。还有每周各部门在自己的网页上公布本部门的详细工作动态,在工会的网站上有校务公开的专栏,学院办公室则在每周工作信息栏上公布学院各部门一周的工作情况,让全院教职工及时了解、知情学院的工作动态。

六、加强监督,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开展

学院建立了“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纪委、工会、监审处和教代会民主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组长。“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务是监督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按时公开,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七、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

我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不仅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全院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的主人翁意识,而且还增强了学院依法治教、民主政治、服务为民、廉政勤政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条件,从而推动了学校的管理工作。

按校务公开工作检查要求,总结我院校务公开工作,我院校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需积极改进:

一是在认真落实教(职)代会提案工作中,虽然在每次的教(职)代会上对代表提案进行梳理后报告,并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落实,但对提案落实的跟踪检查工作做得不够,提案落实的情况也没有全部公布。故我院此项自评扣1分。

二是我院教(职)代会设立了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但没有完全形成规范的工作制度。故此项自评扣0.5分。

三是按规定凡二级学院教职工达25人以上的要有教(职)代会进行民主管理,而我院只有两个二级部门开了教(职)代会。故此项自评扣1分。

因此,根据云南省教卫科系统民主管理、校(院、所)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评分表),我院进行逐项自评,总分为97.5分。

校务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应该长期进行规范,以校务公开理论研究为基础,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在实践中探索,不断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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